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
李鸿忠主持 张国清出席
5日下午,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忠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出席。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飞汇报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天津建设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在我市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和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到,法治环境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发展环境、投资环境。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是“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的重要目标任务。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全市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推动我市法治环境不断优化。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法治普及教育,首要的是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让法治思维成为文化价值观念和自觉行动。抓好法治实施,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新完善地方立法,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科学立法,立好法、立良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开展工作,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牢牢把握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确保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
市领导李毅、董家禄、张金英、宫鸣,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